剧情简介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5月1日落地实施的《条例》还是7月26日刚刚落地发布的《实施细则》,未来均对支付行业影响深远。

此外,《实施细则》明确,《条例》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条例》及本细则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条件以及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的规定。其他规定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执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期为本细则施行之日至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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